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

杜絕不肖~裝潢裝修工程及室內設計業者 (本公司專業團隊 合法立案 信用可靠)

服務項目:桃園室內設計裝潢裝修工程 新竹室內設計裝潢裝修工程 台北新竹桃園水電 店面拆除 油漆窗簾 玻璃 冷氣空調 ,台北桃園新竹系統櫥櫃清潔 店面裝修 泥作修補 木地板 壁紙,台北桃園新竹室內設計店面規劃庭園景觀造景設計 桃園新竹台北空間室內設計裝修店面設計 舊屋翻新整建,新竹桃園台北戶外景觀設計舊屋翻新 新屋裝修 居家設計…等服務。

杜絕不肖黑心~裝潢裝修工程及室內設計業者

(本紳室內設計裝潢裝修工程台北桃園新竹公司~關心您)

TEL:03-3075715 FAX:03-3075716 專線:0983005855

許多人…在看完設計師給的圖說後,當天就與設計師簽約了,之後也沒有去監工,
等看到裝修好的房子後,發覺廚具及空調沒有安裝,而且少了許多櫃體。
設計師表示是照合約內容施工,此時才發現內容的確沒有提到這個部分,
對於規劃的細節也都含糊帶過,因此只能自己再出錢安裝。
這樣的問題是否在當初簽合約時就要注意呢? (多留意…合約的文字陷阱) 注意1、簽約流程要清楚 通常在設計師初步解說平面規劃圖說後,確認整體規劃無誤,才會開始進入簽約的程序,簽約後也才會再針對細節部分提供更多的圖說及工程解說,若要將工程委託設計師要再簽工程約。(本公司~設計出圖免費&工程不委外) 注意2 文字合約保障權益 只要同意將設計或工程委託特定人,不管是室內設計師或裝修工程公司都應簽定文字合約,
若委託的人是自己的親友更應該簽約(最怕啞巴吃黃蓮的情形) 注意3 合約簽定要完整 一般施工合約多含監工(總工程款5%),因此簽了設計和約,還要簽訂施工和約,
如果沒有簽施工約,容易讓設計師推託監工責任,形成漏洞。
(通常…純設計公司較常發生,因為無固定班底) 注意4 確實充分詳讀合約 一般來說,設計者會先提供合約內容,屋主有權將合約帶回去仔細詳讀後,確認一切無誤,
再擇期簽定合約,此可減少許多時間,有助能儘快進場施工。 注意5 確認合約內容是否完整 合約書中都會標明施工日期及施工時間甚至是變動的可能性標明,也會附有建材估價單以及各項工程款表格,屋主必須仔細核對各項工程的單價與數量是否正確&合約內容是否合理,設計費及監管費是否都包含在其中,這些費用的問題,都要確認後才能簽約。(本公司~設計出圖免費&工程不委外) 注意6 任何追加都應入約 契約中應說明如果有任何工程的追加,一定要經過雙方書面同意,以免日後引起爭議,其他如付款方式、整體設計表現與驗收標準等項目,最好都有文字的簽署,才有依據可證明。 注意7 合約中標示建材等級 很多裝修糾紛案,都是對於建材用料等級不同而發生爭議的,
因此在訂定合約前,就要確認所有建材用料等級。
由於屋主對於建材多半不了解,需要在事前多與設計師溝通。
(本公司~各式建材用料均有標示雙方指定品項) 注意8 確實掌握~施工進度 設計師在合約書中會標明施工進度,屋主必須請設計師逐步說明,了解施工的狀況,並掌握施工的日期,避免突發狀況產生。(有時間應常到現場尋視,如有發現任何疑問??? 亦可隨時提出討論,引免影響施工進度) 注意9 合約章要完整 簽約時必須要核定合約上簽約人或公司的大小章,保存正本合約並檢查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證,如果發現有違反自身利益的條款,可請設計公司重新擬定。 注意10 保存合約保障權益 所有的合約資料,屋主都要保存,甚至日後有變更而簽署的任何資料,都要一併增加進來,讓合約完整,如果日後發生問題,便具備完整的裝修資料,調解的單位也比較好處理。
創新,真實,服務,有效率的經營方式~最完整的服務
服務範圍:台北縣市~新竹縣市~桃園縣市……
服務內容:可免費到府~評估、估價、設計、丈量……
TEL:03-3075715 FAX:03-3075716 專線:0983005855

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

遠離購屋糾紛

服務項目:桃園室內設計裝潢裝修工程 新竹室內設計裝潢裝修工程 台北新竹桃園水電 店面拆除 油漆 窗簾 玻璃 冷氣空調 台北 桃園新竹系統櫥櫃 清潔 店面裝修 泥作修補 木地板 壁紙 台北桃園新竹室內設計店面規劃 庭園景觀造景設計 桃園新竹台北空間室內設計裝修 店面設計 舊屋翻新整建 新竹桃園台北戶外景觀設計 舊屋翻新 新屋裝修 居家設計….等服務。


創新,真實,服務,有效率的經營方式~最完整的服務


服務範圍:台北縣市~新竹縣市~桃園縣市……


服務內容:可免費到府~評估、估價、設計、丈量……


TEL03-3075715 FAX03-3075716 專線:0983005855
購屋糾紛逐年增加,全台去年度的購屋糾紛案件,達到近2,000件,是7年來新高紀錄。而隨著房市買氣增溫,應更加注重購屋應有的權益,以免大錢買房子,日後卻要一直面對惱人的糾紛,專家提出六大心法,保障自身權益、遠離購屋糾紛:
一、斡旋金可否撤回,應詳細載明:21世紀不動產台灣區總部法務襄理邱創智觀察,近期中古屋的購屋糾紛案例中,以買方付出斡旋金、與屋主議價成功後卻反悔居多。邱創智提醒,買方付斡後,一旦屋主同意該價格出售,買方的「斡旋金」便轉為「定金」,表示交易完成,若此時反悔、不履行簽約,不但會沒收定金,甚至要付出成交價2%的仲介服務費。許多人付了斡旋金、簽署「買賣議價委託書」之後,覺得只是「向屋主問問看」而已,誤以為沒有法律效力,邱創智說,其實雙方簽署「買賣議價委託書」,委由房仲向屋主議價成功、屋主願意售出時,這筆交易便算成功,必須依規定完成購屋簽約流程,否則就認定為違約,不但要沒收斡旋金且仍須支付2%仲介服務費。
二、房屋漏水銹蝕,應確實檢視:太平洋房屋指出,「房屋漏水」一直高居「購屋糾紛」榜首,幾乎是每5件糾紛,就有一件是因漏水引起。因此,太平洋房屋建議,購屋人選擇中古屋或新成屋時,都應優先檢視滲漏水問題。
東森房屋引用民法第354條的規定,條文中指出,賣方必須無條件擔保其所出賣之物,沒有交易上的瑕疵,也不得刻意隱瞞,但第355條同時也規定,若買方於簽訂契約時,賣方已清楚告知該物有瑕疵,則買方必須自行承擔責任。
除了要在雨天過後或雨季期間勤看屋,信義房屋法務室協理劉韋德認為,透過房仲買屋,對於買方較有保障,買方在交屋前,可向屋主要求瑕疵擔保責任,例如房屋漏水,原屋主便應負責解決房子的漏水問題,而在交屋後,若發現屋內滲漏水,也可於半年保固期內委由房仲處理。
至於買預售屋者,則應在驗屋階段看仔細,永慶房屋代銷協理王財旺說,建商在交屋之前,會寄發通知、告知買方在接到通知後的2個禮拜內,相約時間來驗屋。王財旺提醒,「驗屋」是最重要的步驟,一定要審慎檢視。驗屋時,民眾若發現瑕疵,應當場提出,建商也應當場向買方承諾,將會花費多久時間修復。
三、有無增建、改建,應具體說明:頂樓加蓋、公共空間增建等,已是台灣中古屋的常見型態,畢竟仍有拆除風險,因此屋主應具實以告,且清楚記載於標的現況說明書中。
四、請領最新謄本後再簽約:房仲業者提醒,買方簽約前,應先請領最新謄本,才可了解屋主的債務問題,可委由仲介代辦,以免簽約後才發現屋主欠下龐大債務,房子早已被查封,買方卻不知情。
五、賣方債務過高,應交付「價金履約保證」較有保障: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指出,若屋主債務過高,或擔心屋主取走將購屋款項,除了要請屋主簽立債務確認單,也可交付「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」,保障買方在交屋前,所支付的款項控管於履約專戶,直到過戶後,屋主才可拿回賣屋價金。
六、如有租客,應事先溝通:買方可向屋主詢問租約到期日,東森房屋認為,買方應先與屋主談妥,由屋主將租客排除、再交屋給買方,或是由買方按原租約承接租客,所有談判條件都應明載於契約中。